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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该表扬,却不想表扬的事
老骥 发表于 2006-04-10 08:23:28
昨天早晨,和女儿到街上吃早饭回来,刚进入到居住的小区,就看见班上一个女生坐在小区的石凳上。她双手支着下巴,正在沉思。我吓了一跳,这么早就坐在这里沉思,该不是在家里和家长产生了矛盾,心里郁闷,出来散心吧。走到跟前一问,原来是在这里等同学。
班上的一些同学自发组织利用星期天时间,到街上捡垃圾,这位女同学也要参加。听着她说起这种情况,心里升起一阵感动。这个班的孩子在个人素质方面,确实有很大的进步,他们思考问题,虽有很多不当的地方,却也能有一些比较大气的想法。像这种自发组织捡垃圾活动,就是很不容易的事。
我对此没有过多评论,我想,这样的事,让他们自己去处理是比较好的,能更多地锻炼他们自己,老师参与了,反而不够恰当。于是回家去了。
回家不久,就接到学校另一个老师的电话,说他们在外面捡垃圾,语气很激动。据说他们的行动很有影响力,对街上的人也有一些教育的作用。
晚上到校上晚自习,学校一些领导就要求他们写报道,找组织者一说,组织者坚决反对写报道。他说,我们做这些事,并不是想要得表扬,只是为了实际地做点事。垃圾是捡不完的,去捡一次,只是希望让大家看了有一点爱护环境的意识,不乱扔垃圾,自学捡拾垃圾。
我比较赞同他们的观点,不乱扔垃圾本应是生活中的一种常态,只是因为大家都把这种良好习惯都扔掉了,才把有人的这种常态当成了好人好事,先进事迹。在我心里,就随他们了,如果他们写报道,那就写;如果他们不愿意写,就随他们了。
他们的这种态度,看来也是受我的影响很多。我也是不主张过分宣传的,有一点好事就大张旗鼓地宣传,这实际上对这些成长中的孩子并不好。当他们以一个平常人的身份去做这些事的时候,他们是很自然的,但当他们因此而成为“典型”,受众人关注的时候,对他们就构成了一种压力。要知道他们都是平常的的人,做了一点平常人应该做的事,不是英雄,不是模范,如果让他们天天都这样做,或者在生活中时时都要做到这样,是做不到的,他们能不时地有这样的环保意识,就已经很不错了,何必要让他们站在众目睽睽之下呢?
我能理解学校领导的意图,他们也是因为这种自觉的文明习惯平时太少,今天看到了这件事,自然激动得很,我自己也是很激动的,只是我的观点与他们有些不同罢了。
我也问过他们为什么不告诉我这个班主任。他们都说,怕我批评他们,在错误的时间做正确的事。听了这话,不禁哑然。平时我经常教育他们,生活中有很多正确的道理,很多正确的事,但不等于做了正确的事就是对的,做正确的事也要看时间场合。这些孩子平时还是很能听我讲的道理,只是没想到用到了这里。
利用星期天去义务捡拾垃圾,当然是正确的时间做正确的事,他们对于这些事情的判断还是缺乏一些标准。当然如果这件事长期地去做,也是正确的事,但在当前教育制度下,这就有些问题了,我还是不鼓励他们每个星期都去做这件事,尽管这也是正确的事。当前教育制度下,高考对于他们来说,还是非常重要的,需要大量的时间去学习,他们的休息时间也非常有限,所以暂时不能把这样的事当做常态。如果我们不是应试教育的模式,我也会经常组织他们去做这些社会实践的事情,而且要给他们登记做义工的时间,让他们在社会实践中去锻炼自己,可惜,现在的教育现实不允许我这样去做。
这也是我不主张去宣传他们的原因之一,我鼓励他们培养这些良好素质,但不鼓励他们现在就去做这些事,业余地做一点是可以的,但绝不能把这当成了主业,如果那样,我就误了他们了。所以我也希望他们能理解老师的心情。
我从内心为他们感到骄傲,他们今天有这样的行动,明天他们会有更多的行动,当他们走向社会的时候,至少在某些方面已经比同龄的人更优秀。
关于表扬的事,还想说两句,中国现在的社会,真有些莫名其妙的东西。社会道德规范很成问题,大多数的人好像都没有一个行为准则,很少自觉遵守规则的人。这样一来,一出现一两个自觉遵守规则的人,就会成为典型,大肆报道宣传。就连政府官员也是如此。廉洁自律本应成为政府官员的常态,可是大多数的官员都不廉洁的时候,个别廉洁的官员便成了典型。可这种典型能说明什么问题呢?当我们大肆宣传这样的典型的时候,我们为什么不思考一下社会常态何以会变成这样了呢?
中国人的规则意识十分淡薄,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改革,应当多注意一下这样的问题。我们的工作还要在遵守规则上多下工夫。我们的法律是不少的,可遵守法律的却少,严格执法,是当前公民教育中特别应该重视的问题。
(上午读学生笔记,有一个同学也提出不要宣传的问题,他说,这是我们自己的事,我们不想让老师参与。我再次向他们表示,在这一点上,我和他们是一致的,由他们自己作主。)
班上的一些同学自发组织利用星期天时间,到街上捡垃圾,这位女同学也要参加。听着她说起这种情况,心里升起一阵感动。这个班的孩子在个人素质方面,确实有很大的进步,他们思考问题,虽有很多不当的地方,却也能有一些比较大气的想法。像这种自发组织捡垃圾活动,就是很不容易的事。
我对此没有过多评论,我想,这样的事,让他们自己去处理是比较好的,能更多地锻炼他们自己,老师参与了,反而不够恰当。于是回家去了。
回家不久,就接到学校另一个老师的电话,说他们在外面捡垃圾,语气很激动。据说他们的行动很有影响力,对街上的人也有一些教育的作用。
晚上到校上晚自习,学校一些领导就要求他们写报道,找组织者一说,组织者坚决反对写报道。他说,我们做这些事,并不是想要得表扬,只是为了实际地做点事。垃圾是捡不完的,去捡一次,只是希望让大家看了有一点爱护环境的意识,不乱扔垃圾,自学捡拾垃圾。
我比较赞同他们的观点,不乱扔垃圾本应是生活中的一种常态,只是因为大家都把这种良好习惯都扔掉了,才把有人的这种常态当成了好人好事,先进事迹。在我心里,就随他们了,如果他们写报道,那就写;如果他们不愿意写,就随他们了。
他们的这种态度,看来也是受我的影响很多。我也是不主张过分宣传的,有一点好事就大张旗鼓地宣传,这实际上对这些成长中的孩子并不好。当他们以一个平常人的身份去做这些事的时候,他们是很自然的,但当他们因此而成为“典型”,受众人关注的时候,对他们就构成了一种压力。要知道他们都是平常的的人,做了一点平常人应该做的事,不是英雄,不是模范,如果让他们天天都这样做,或者在生活中时时都要做到这样,是做不到的,他们能不时地有这样的环保意识,就已经很不错了,何必要让他们站在众目睽睽之下呢?
我能理解学校领导的意图,他们也是因为这种自觉的文明习惯平时太少,今天看到了这件事,自然激动得很,我自己也是很激动的,只是我的观点与他们有些不同罢了。
我也问过他们为什么不告诉我这个班主任。他们都说,怕我批评他们,在错误的时间做正确的事。听了这话,不禁哑然。平时我经常教育他们,生活中有很多正确的道理,很多正确的事,但不等于做了正确的事就是对的,做正确的事也要看时间场合。这些孩子平时还是很能听我讲的道理,只是没想到用到了这里。
利用星期天去义务捡拾垃圾,当然是正确的时间做正确的事,他们对于这些事情的判断还是缺乏一些标准。当然如果这件事长期地去做,也是正确的事,但在当前教育制度下,这就有些问题了,我还是不鼓励他们每个星期都去做这件事,尽管这也是正确的事。当前教育制度下,高考对于他们来说,还是非常重要的,需要大量的时间去学习,他们的休息时间也非常有限,所以暂时不能把这样的事当做常态。如果我们不是应试教育的模式,我也会经常组织他们去做这些社会实践的事情,而且要给他们登记做义工的时间,让他们在社会实践中去锻炼自己,可惜,现在的教育现实不允许我这样去做。
这也是我不主张去宣传他们的原因之一,我鼓励他们培养这些良好素质,但不鼓励他们现在就去做这些事,业余地做一点是可以的,但绝不能把这当成了主业,如果那样,我就误了他们了。所以我也希望他们能理解老师的心情。
我从内心为他们感到骄傲,他们今天有这样的行动,明天他们会有更多的行动,当他们走向社会的时候,至少在某些方面已经比同龄的人更优秀。
关于表扬的事,还想说两句,中国现在的社会,真有些莫名其妙的东西。社会道德规范很成问题,大多数的人好像都没有一个行为准则,很少自觉遵守规则的人。这样一来,一出现一两个自觉遵守规则的人,就会成为典型,大肆报道宣传。就连政府官员也是如此。廉洁自律本应成为政府官员的常态,可是大多数的官员都不廉洁的时候,个别廉洁的官员便成了典型。可这种典型能说明什么问题呢?当我们大肆宣传这样的典型的时候,我们为什么不思考一下社会常态何以会变成这样了呢?
中国人的规则意识十分淡薄,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改革,应当多注意一下这样的问题。我们的工作还要在遵守规则上多下工夫。我们的法律是不少的,可遵守法律的却少,严格执法,是当前公民教育中特别应该重视的问题。
(上午读学生笔记,有一个同学也提出不要宣传的问题,他说,这是我们自己的事,我们不想让老师参与。我再次向他们表示,在这一点上,我和他们是一致的,由他们自己作主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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